問:老師你好,旅游行業在算所得稅時,在扣除項目中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扣除比例應該和誰相乘,是主營業務收入,還是用主營業務收入減主營業務成本后的利潤當做收入相乘?
回復:應以主營業務收入作為基數相乘;若有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一并作為基數。
假設2016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200萬元,確認視同銷售收入300萬元,則計算廣告宣傳費基數就是1500萬元。




為當年銷售,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廣告費(營業)收入的15%扣除,超過部分向以后結轉 答
你好 1 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2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 答
你好,是的呢你的理解正確的呢 答
同學您好,業務招待費是實際發生的60%和收入的5‰比較低的可以所得稅稅前扣除,廣告宣傳費的話,是收入的15% 答
作為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在規定比例內稅前扣除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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