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支票遺失可以進行掛失嗎?
答:轉賬支票不能掛失止付的原因如下:
1、我國結算制度明確要求,只有現金支票、填有"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才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2、轉賬支票不屬于以上票據種類,所以不得辦理掛失止付手續,這是我國票據制度對善意取得轉賬支票的第三人進行保護的一個有效措施;
3、不過,如果持票人遺失轉賬支票,可以通知付款銀行暫時止付,然后持相關資料向當地人民法院辦理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間,其他善意取得轉賬支票的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報票據權利,公靠期滿如無人申報權利,則票據權利歸掛失人所有。

之前作廢掉的支票遺失了怎么辦?
如果是你收到的支票,聯系開出支票的單位,讓他們的財務到銀行去做掛失。
如果是你們單位自己的空白支票,就由你們單位的財務去開戶銀行作掛失。
掛失后,就可以暫停支付了,保證暫時不會被人把錢取走,但這個掛失只管10天。
然后,銀行會讓你去法院公示催告,拿著法院出具的證明就可以徹底明確這張票的權利歸屬,究竟是作廢還是把票款判給誰。
轉賬支票遺失可以進行掛失嗎?總體就是因為銀行只能起結算中介作用而不負責墊付資金,所以一旦在掛失前款項已支付,銀行不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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