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物料制作費企業所得稅怎么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廣告費超過扣除標準,是會計與稅法不一致的地方,上年超標廣告費結轉本年扣除,您不需要賬務處理,只要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做納稅調整,調減應納納稅所得額即可。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準為多少 ?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準:
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扣除,超過部分向以后結轉。
例:本年銷售(營業)收入為100萬元,實際發生廣告費為20萬,根據規定廣告費扣除限額為15萬,實際發生與限額的差額5萬為本年報表中的“累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額”的調增額,亦為明年報表中的“加:加以前年度累計結轉扣除額”的調減額。
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30%扣除:化妝品制作、醫藥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等企業。
不得扣除: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
政策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44條。
在不同的學習階段完成不同的學習內容,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廣告物料制作費企業所得稅怎么處理的全部內容了,若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聯系窗口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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