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取得出讓的土地上自建辦公樓一幢,每年需要怎么計算房產稅?

2017-06-09 13:1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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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公司在取得出讓的土地上自建辦公樓一幢,每年需要怎么計算房產稅?

問:公司在取得出讓的土地上自建辦公樓一幢,每年需要怎么計算房產稅?

回復: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第三條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例如:乙公司取得出讓土地一宗,支付土地出讓金1000萬元,土地資產單獨核算。在該宗土地上自建辦公樓一幢,會計原值3000萬元。宗地容積率0.3。

乙公司房產稅計稅原值=3000+1000×0.3×2=3600萬元;

乙公司每年應納房產稅=3600×(1-30%)×1.2%=30.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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