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個人所得稅要交多少?

2017-06-09 09:0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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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一月應發工資6000元,績效獎金8000元,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1200元,這個月應當代扣代繳多少個人所得稅?

1、張某一月應發工資6000元,績效獎金8000元,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1200元,這個月應當代扣代繳多少個人所得稅?

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六條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級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速算 扣除數

含稅級距不含稅級距

1不超過1500元的不超過1455元的30

2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

3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

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

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

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

7超過80000元的部分超過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本表所列含稅級距與不含稅級距,均為按照稅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后的所得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于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張某一月應納稅所得額=(6000+8000)-1200-3500=93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9300×25%-1005=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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