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變動繳納企業所得稅如何做稅務處理?
答: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指一項資產在取得之后的計量,即后續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時,期末資產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是新會計準則下一個全新項目,其對上市公司的凈利潤與應交所得稅的影響需要根據持有期間與處置期間分別確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財稅[2007]80號文)第三項規定: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以及投資性房地產等,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在實際處置或結算時,處置取得的價款扣除其歷史成本后的差額應計入處置或結算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
對于公允價值變動繳納企業所得稅,其稅務處理如下:
比如如果金融資產升值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在金融資產處置或減值時,必須轉入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
看完了身上述小編整理的文章,對于公允價值變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務處理,相信您現在也是比較清楚的了。中級會計師考試還有三個月的時間,如果您還有不懂的地方,您可以每天在會計學堂的群里面一起交流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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