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技術維護費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增值稅納稅人非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由其自行負擔,不得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1、購入專用設備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現金)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遞延收益
2、支付技術維護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現金)
3、抵減支付技術維護費用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
系統技術維護費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的會計分錄該如何做,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后您現在應該清楚了。想要更好的學習會計知識,趕緊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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