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轉賬支票應該怎么做賬?
答:遠期支票未到期不做賬,只在出納的支票備查簿中登記,到期再做賬;
視同匯票處理,簽付時: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
到期兌付時: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遠期支票又稱"倒填支票"、"預開支票".票載發票日晚于實際發票日的支票.
從商業慣例來看,遠期支票從實際出票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即持票人一經取得支票即取得票據權利,出票人即應擔負出票責任.

遠期支票對于持票人來說是件是如何規定的?
答:出票人在票載日前死亡或者受破產宣告,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權.
持票人不得在票載日期前提示付款,如果持票人在票載日期前提示付款,勢必遭到付款人的拒絕.但付款人拒絕后,持票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權.
雖然持票人不得在票載日期前提示付款,但若付款人自愿付款,持票人仍然有受領票據金額的權利,受領后,付款人不得要求返還.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認為付款人自動放棄了到期付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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