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方開紅字發票要怎么作賬?
答:銷貨方未作帳務處理,購貨方退回原發票:
銷貨方將收回的發票粘附在存根聯后面依次注明"作廢",屬于銷售折讓的,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新開具銷售發票給購貨方,不得開具紅字發票.
銷貨方已作帳務處理,購貨方退回原發票:
銷貨方開具藍字退貨進倉單,同時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發票,以紅字發票記帳聯作為抵減當期的銷售收入,將收回的發票粘附在紅字發票的存根聯上,紅字發票的存根聯以及其余聯次不得撕下.屬于銷售折讓的,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新開具銷售發票給購貨方.
因此,具體還是需要根據情況分析.

紅字發票時限上是如何要求的?
答:如下:
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自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就銷售方開紅字發票要怎么作賬的問題,大家是否了解了呢?若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官網進行學習了解,本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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