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不合規費用的發票要怎么處理?
答:根據相關規定:
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
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因此,企業應對此向主管稅務機關作出專項申報及說明.
若企業取得發票不合規且已在稅前扣除,是否允許企業換開?筆者認為是可以的,替換原有不合規發票,不再作納稅調整.
注意:對不合規發票,企業應進行深挖細究,具體剖析,做到嚴謹準確定性.
使不同性質的問題得到合法的法律制裁.
以避免不合規發票人賬成為嚴重違規違紀、違法犯罪問題的遮羞布、避風港.

哪些發票屬于不合規的發票呢?
答:不合規發票通常是指違反有關規定印制、領購、開具、取得的發票.
不合規發票通常又有兩種:
一種是由稅務機關印制、發售的,發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開具、取得、使用過程中違反規定.
另一種是發票本身不具合法性.
如非稅務機關印制、發售的形同合法發票的假發票.
私自印制的沒有稅務監制章的發票.
普通收據等替代發票等等.
因此,通過上述內容大家知道以前年度不合規費用的發票要怎么處理了嗎?若上文未能幫助你解決疑問,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在線答疑老師,針對性為你解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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