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小編認為,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可以這樣處理:
直接計入管理費用,這個不需要計入成本
企業應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企業按照規定的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案例分析】
假設企業銷售商品房取得銷售收入100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稅率分別為7%、3%、2%。則企業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用11%的增值稅稅率。同樣的條件,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00.9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9.10
不考慮當月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情況下: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1.89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6.94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2.97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1.98
看完了上述小編整理的文章,對于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清楚了嗎?如果您還有疑問,需要將會計學堂的此案例仔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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