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貨損毀退回與折讓的會計處理
銷售退回:(1)借:應收賬款(負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負數)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負數)
(2)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銷售折讓:借:應收賬款(負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負數)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負數)

案例:
非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銷售退回,直接沖減退回當期的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等。
例
甲公司2005年11月20日銷售一批商品,增值稅發票上注明的售價為100000元,增值稅17000元,成本60000元。合同規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1/20,n/30。買方于當年12月5日付款,享受現金折扣1000元,12月25日該批產品因質量嚴重不合格被退回。
甲公司相關的會計處理如下:
(1)銷售商品時:
借:應收賬款 117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60000
貸:庫存商品 60000
(2)收回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116000
財務費用 1000
貸:應收賬款 117000
(3)銷售退回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
貸:銀行存款 116000
財務費用 1000
借:庫存商品 60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60000
銷貨損毀退回與折讓的會計處理,以上的案例以及一般的處理情況,有了較為詳細的介紹,實際的操作可以參考一下,但生搬硬套不可取,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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