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銷售退回對于采購方如何做賬?
1、部分商品退貨的,購貨方根據重開的專用發票發票聯,作會計分錄:
借:商品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
2、如果商品全部退回,供貨方根據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沖銷原賬面記錄,購貨方不作賬務處理。

對于一般納稅人銷售退回的方法:
(一)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當月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而且尚未將記帳聯作帳務處理,可對原藍字專用發票進行作廢。
(二)因購貨方無法退回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銷貨方收到購貨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的,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部分銷售退回對于采購方如何做賬,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兩種情況,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在窗口與經驗豐富的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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