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的加計扣除怎么算?
無形資產加計扣除是稅法單方面給的稅收優惠,會計上并不核算這個事項,所以更不會確認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本質在于"暫時性"也就是說稅法和會計處理暫時存在差異,以后會一致,但是無形資產只是稅法單方面核算,和會計的日常賬務處理,沒有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一)項所稱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無形資產的加計扣除怎么算?
國家稅務總局于2017年五月又發布了財稅〔2017〕3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按照稅法規定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例如,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150%加計扣除政策,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關于無形資產的加計扣除怎么算的全部介紹小編就講解到這里了,相信各位對這個問題都有了自己的理解.會計學堂的官網還有更多精彩的財務知識等著你,快來關注閱讀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