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員的一次性安置補貼怎么入賬?
答: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二條的規定,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
小編認為,而對于外派人員的一次性安置補貼的會計處理,可以這樣做:
收到補貼后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但是,這種是比較籠統的,如果想深入一點,是需要分情況討論的:
由社保出,
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由企業出,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入職工對應的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看完了上述小編整理的答案,對于外派人員的一次性安置補貼的會計處理,您還有別的意見嗎?如果您還有不同的建議,可以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交流,在討論中學習是你學習會計很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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