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耕地占用稅計入哪個科目?
企業征用耕地獲得批準后,按規定交清耕地占用稅,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因結算差錯等原因,需補交耕地占用稅,分為以下兩種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工程尚未完工,或已完工尚未投入生產經營的,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工程已完工并投入生產經營的,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由于工程完工并投入生產經營,在建工程成本已形成固定資產價值,因此,還應轉入"固定資產"科目,"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企業的耕地占用稅計入哪個科目?
這要區分是什么行業的: 房地產業:建設期間產生的全部計入"開發成本"科目;預售、銷售期間產生的印花稅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其他企業: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先在"在建工程"科目歸集,結轉固定資產時直接或分攤轉入即可.
1、如果此稅金是因為征管部門計算錯誤多收取,理所當然沖減原來已計入固定資產原值部分.
2、如果此稅金是當地政府或部門給與你們的稅收優惠性質的返還,則屬于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收入應計入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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