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地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會計處理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無需特別做分錄,只需將本年稅后凈利直接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就可以了。
轉入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借方余額就是未彌補的虧損。如果轉入后,該科目為貸方余額,則為彌補虧損后的留存收益。虧損可以用以后連續5個會計年度內的稅前利潤彌補。
也就是說,在虧損后連續的5個會計年度內,企業獲利,可先彌補虧損,補虧后若還有盈余,才叫企業所得稅。如果超過5個會計年度,企業獲取的利潤必須先交企業所得稅,然后,才能用稅后的凈利去補虧。

本例中,本年盈利3萬,可以彌補前面未超過5個會計年度的虧損9萬中的3萬,彌補后,累積虧損還有6萬。三萬必須全部稅前補虧會計學堂整理。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如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
稅法中的虧損和財務會計中的虧損是不同的。財務會計上的虧損是指當年總收益小于當年總支出;企業所得稅法中所稱虧損,是指依照稅法的規定將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扣除后小于零的數額。下面從會計角度對虧損的處理作一介紹,以期正確彌補企業虧損。 我國會計準則實現了國際趨同,同時新《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制度》并存,提倡企業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可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本文將從這兩個方面對虧損彌補的會計處理問題進行闡述。
要說國地稅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會計處理有多難,不了解的沒有經驗的,自然是,但只要摸清其中脈絡,就不會有這些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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