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租賃異地如何報稅?
答: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不動產租賃的發票不能代開嗎?
答:每個城市都有按區域劃分的稅務管理分局,在一個城市的房產跨區域分局開票都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繳稅地與實際業務發生地不符,更別說去異地的稅務局代開,異地稅務局不會接受,也不會開給你.
就算你開了,本地稅務局也不會承認,你還是要重復納稅的.
這是一種典型的納稅義務發生地與繳稅地點不同的矛盾.是不被許可的.
因此,通過上文相信大家對于不動產租賃異地如何報稅的問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對此還有相關疑問,可以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提問,本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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