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銷售并安裝服務的需要繳納哪些稅呢?
答:對于提供銷售并安裝服務的,需要繳納以下稅種,如下: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四條規定:
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電梯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七項第2點規定,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綜上所述,如果自己出售的設備自己安裝,屬于混合銷售,主營業務是安裝就交營業稅,主營業務是銷售就交增值稅;如果設備不是自己的,只負責安裝,那就交營業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提供銷售并安裝服務的需要并繳納的稅種這下您應該是有所了解的了。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小編每天都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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