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當月支付需要計提嗎?
答: 一般費用性稅金是當月計提當月繳納,或者說不用計提。如: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這些稅金直接計入管理費用,而不是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二其他的稅金一般是當月計提隔月繳納。比如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所得稅等。這些稅費是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的。
因此,城建稅是不需要當月支付需要計提的。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別規定不同的比例稅率:在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城市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同時,根據城建稅暫行條例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因此,預繳稅款時不計提城建稅,待實際繳納時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計稅依據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看完了小編的文章,對于城建稅是不需要當月支付需要計提的,這下您應該是比較明白的。更多關于會計方面的知識,歡迎您多加關注本網站。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