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機構的長期借款應計入哪個科目?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運用指南》,長期借款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項借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和貸款種類,分別"本金"、"溢折價"、"交易費用"等進行明細核算.
但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可以添加二級科目.

非金融機構之間的借款是怎樣的?
答: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因此,非金融機構的長期借款應計入哪個科目的問題,需要根據企業的需要,計入相應的科目,想要獲取更多詳細內容盡在會計學堂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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