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之間借款利息涉稅風險有哪些?
答:企業間發生對外借款時,貸款企業向借款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正確選擇稅收分類編碼。以下是單位之間借款利息涉稅風險:
1、貸款服務可以抵扣。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第二十七條規定,貸款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貸款服務不可以開具增值專用發票。沒有文件規定說貸款服務不得開具增值專用發票,也沒有文件說不得抵扣進項就不得開具專票,只是說沒有必要開專票。
3、不需要發票也可以稅前扣除。有部分財務人員認為沒有發票也可以稅前扣除,這樣理解是不對的,發票是重要的有效憑證之一,還需要借款合同等憑證共同作為稅前扣除的有效憑證。

4、“白條“”入賬存在兩個風險,一是稅務機關可能“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處以罰款;二是如果不做納稅調增處理,可能以少繳稅款而補稅及罰款等。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于單位之間借款利息涉稅風險相信您應該是比較清楚的了。更多會計方面的最新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文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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