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自建房屋轉固定資產繳稅嗎?
自建商品房轉固定資產不再視同銷售,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一條的規定,企業發生下列情形的處置資產,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計算.

(一)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二)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三)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四)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
(五)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單位自建房屋轉固定資產繳稅嗎?上文小編為大家介紹了是不需要的,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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