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委托分公司收款怎么做賬務處理?
答:根據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具體會計制度,總公司委托分公司收款,其會計處理如下:
1、總公司收錢 開票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分公司
2、分公司憑發票聯入賬
借:其他應收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3、收到錢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總公司

如果公司是非獨立核算的話就不做賬,憑自己的手續開一賬號,總公司錢直接打進來即可。
總公司開出發票,分公司收到賬款,這種情況最終會出現三角債務關系,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讓分公司將款退回,讓對方重新打款到總公司的賬上,否則對方賬戶上也要掛有分公司和總公司的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文章,對應總公司委托分公司收款的賬務處理,您是否知道了呢?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詢問我們的會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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