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3%稅率的固定資產進項能抵扣嗎

2018-03-14 14:4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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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3%稅率的固定資產進項能抵扣嗎?根據相關資料顯示,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辦法交納增值稅并可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收到3%稅率的固定資產進項能抵扣嗎

答: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辦法交納增值稅并可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一般納稅人取得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按照發票上注明的稅額抵扣。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收到3%稅率的固定資產進項能抵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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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處置能開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固定資產處置能開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附:《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文件將政策最終確定為: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部分固定資產,可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并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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