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怎么規定金額的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需注意的是,上述問題中,
高新技術企業雖享受15%的優惠稅率,但針對超過500萬元的技術轉讓所得部分應按照25%稅率進行減半征收,而不是按15%稅率減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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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所得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規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技術轉讓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范圍;
(三)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四)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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