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作業人員的個稅必須在收入地交嗎?
員工個稅一般都在取得收入地繳納。但在取得收入的當地沒繳納的,也可回戶籍所在地申報繳納。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
第二條 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公司)、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組織、軍隊、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關于中國移動稅收專項檢查有關問題的通知》(稽便函[2008]115號)文件第三條第(九)項關于派遣員工扣繳義務人問題規定:“如果派遣方和用工單位都支付薪資,兩方都屬于扣繳義務人,應按照規定扣繳稅款,但個人同時要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如果只有一方支付薪資,則支付方為扣繳義務人。”應由支付方用工單位代扣代繳該個人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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