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客戶把發票丟失可以作廢重新開嗎?

2018-02-28 17:5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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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客戶把發票丟失可以作廢重新開嗎?發票丟失必須得登報,不等于開票錯誤是不能直接作廢重開的,具體內容請仔細閱讀全文。

當月客戶把發票丟失可以作廢重新開嗎?

不能。

購貨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

(1)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當月客戶把發票丟失可以作廢重新開嗎?

當月把開給客戶的發票丟失怎么辦?

銷售方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

(1)丟失空白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首先按規定程序向銷售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接受稅務機關處罰;其次,由主管稅務機關代收取“掛失登報費”,并將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統一傳(寄)中國稅務報社等稅務報刊雜志上刊登“遺失聲明”。

(2)銷售方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待申報、報稅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出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并把該證明和丟失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交購買方抵扣。

(3)銷售方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其中一聯(兩聯沒有全部丟失)的:可讓購買方使用未丟的聯次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記賬,復印件留存備查。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當月客戶把發票丟失可以作廢重新開嗎的全部內容了,當月把開給客戶的發票丟失怎么辦?獲取更多會計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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