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企業股東借款長期未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2018-02-20 16:1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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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企業股東借款長期未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嗎,個稅對應的是所得,有所得才能有個稅,長期未還,應該是不需要繳納的,是這樣嗎。

虧損企業股東借款長期未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企業向個人借款,不管是否股東,在支付利息的時候,均要代扣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關于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2008]83號)第一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的有關規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財產,不論所有權人是否將財產無償或有償交付企業使用,其實質均為企業對個人進行了實物性質的分配,應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120號)第三十五條規定,各級稅務機關應強化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以及獨立從事勞務活動的個人的個人所得稅征管。

加強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借款的管理,對期限超過一年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借款,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征稅。

虧損企業股東借款長期未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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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股東向企業借款長期不還的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企業借款給股東,超過一年未還需要繳納20%個人所得稅?

股東借款超過一年不換的要交個稅,因為是作為股息紅利所得的,所以稅率是20%而不是25%。

大部分企業都會有一筆金額不菲的股東挪用款,這部分款項或是經營中無法入賬的費用,或是股東個人的往來款,個中原因復雜就不一一評論了。假設所有股東借款都按照分紅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虧損企業股東借款長期未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嗎,支付利息的時候,這個個稅是逃不掉的,企業不能不繳納,對個人也好,對股東也一樣,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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