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士必知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的處理方法
答:根據真實性、相關性、合理性等稅前扣除原則,企業丟失普通發票發票聯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扣除憑證的,必須向主管稅務機關舉證提供銷貨方存根聯復印件和銷貨方銷售貨物入賬憑證復印件以及該企業購貨清單、入庫單、款項支付證明等,由稅務人員進行職業判斷所得稅稅前扣除與否,必要時可下戶核查確認。
同時,會計學堂給您整理了以下可能出現的情況: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
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
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后,可作為增值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3、一般納稅人丟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
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4、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
可使用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到主管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5、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
可以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文章,對于增值稅普通發票丟失的處理方法,相信您應該知道了。本網站給您發不了不少關于發票丟失處理的文章,因此您可以搜索我們以前的文章來閱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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