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公司如何交納增值稅?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 例繳納增值稅。”
第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 內提供應稅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
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因此,根據以上文件規定,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加工、 修理修配業務,需要繳納增值稅,若沒有經營機構或代理人的, 支付款項的境內企業為扣繳義務人。

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營改增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以下稱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營改增實施辦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應稅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文章,相信您應該知道了:國外公司交納增值稅的方法了。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繼續支持我們的網站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