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要納稅人識別號?
開具增值稅發票不需要,但他人索取就需要。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6〕75號)第十八規定,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做好增值稅發票開具方面的政策宣傳,消除社會上對增值稅發票開具方面的誤解。
增值稅納稅人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名稱(不得為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等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個人消費者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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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否需要填寫購方納稅人識別號?
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會計學堂提供。
哪些發票不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一.開給個人的普通發票。
二.購買方是政府機構、事業單位的發票。
三.購買方為國外客戶,出口企業對外方開據的出口發票。
四.卷式增值稅發票及手工發票。
五.經稅務機關批準開具印有企業名稱的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要納稅人識別號,開具增值稅發票不需要,但他人索取就需要,所以本文的問題是含糊的,沒問清,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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