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以前年度的盈余公積需要交個稅嗎?

2018-01-23 10:1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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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之間的股權裝讓是很常見的情況,甚至在個人之間也是比較常見的,本文來為大家簡單介紹股權轉讓以前年度的盈余公積需要交個稅嗎,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股權轉讓以前年度的盈余公積需要交個稅嗎?

答:需要,股權轉讓以前年度的盈余公積需要交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67號第四條 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以前年度的盈余公積需要交個稅嗎

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第十條 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一)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二)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三)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四)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股權轉讓以前年度的盈余公積需要交個稅嗎,答案是需要的,如果你還有其它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我們老會計答疑,會計學堂將會針對你的問題,盡力為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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