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自行出版的報刊費用可否認證抵扣?
答:會計學堂小編了解到,要區分自辦報紙的性質,
如果是對外發行的,則需要按新聞出版業鑒定稅種,單獨核算報紙銷售的收入,這種情況下,印刷費可抵扣報社的銷項稅額。
如果不對外發行,不需做為單獨的業務確認應稅項目,則可做為企業文化建設支出,該企業如果是增值稅業務,則可視做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支出,是可以抵扣的。
如果該企業即有應稅項目,又有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則這部分做為不能區分的進項,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總之,如果該企業是增值稅應稅項目,是可以抵扣的,只是抵扣額度根據企業應稅項目與非應稅項目來計算判斷。

一般納稅人企業,用于生產經營管理的報刊費用,取得增值稅專用配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
報刊訂閱費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的。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報刊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看完了上述文章,對于企業自行出版的報刊費用可否可以認證抵扣的情況,您也有一定的了解了。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您可以繼續支持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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