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年一次性獎金含稅的計算方法
1、個人當月工資薪金高于3500元時,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全年一次性獎金÷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查找適用稅率。
2、個人當月工資薪金低于3500元時,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一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年終獎-(3500-月工資)〕÷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查找適用稅率。
例如:張先生2016年1月取得工資薪金4000元,該月同時取得全年一次性含稅獎金30000元,張先生2016年1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下。
當月的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000-3500)×3%=15(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0000÷12=250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30000×10%-105=2895(元)。
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895+15=2910(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你都會了嗎?
2.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含稅的計算方法
1、當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時,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分為三步。
第一步:找出適用的稅率與速算扣除數。
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第二步:將不含稅所得換算為含稅所得。
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A)
第三步:計算應繳個人所得稅稅款。
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B. 2、如果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的當月工資薪金低于3500元,應將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3500元的差額部分,再按上述辦法處理。
例如:李先生2016年1月取得工資薪金4000元,該月同時取得全年一次性不含稅獎金30000元,李先生2016年1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下。
當月的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000-3500)×3%=15(元)。
30000÷12=25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105.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30000-105)÷(1-10%)=33216.67(元)。
33216.67÷12=2768.06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33216.67×10%-105=3216.67(元)。
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216.67+15=3231.67(元)。
提示:
1.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納稅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由于個人所得稅的法定納稅主體是個人,企業為員工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不能稅前扣除,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企業應進行納稅調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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