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充值卡使用明細取得發票可以報銷嗎?
答:加油充值卡使用明細取得發票是可以報銷的。
加油卡充值是一種特殊的材料采購業務,采購的材料是油料,賬務處理時,根據采購借記原材料,貸記銀行存款。根據實際使用記錄(內部單據,類似于領料單作用),按消耗的油料價值,借記成本費用科目(根據受益對象),貸記原材料科目。
因該業務并沒有實際的油料進入倉庫,實際工作中,也有很多不用原材料科目核算,而用預付賬款科目歸集核算,其操作程序是相同的。

如果用預付賬款科目核算的話,在設置明細科目時一定要與先交錢,根據使用情況再開的加油卡充值業務分開核算。也即在充值時開具用一個明細科目,在月末結算時開具用一個明細科目。
如果充值時,對方開出的是普通發票,就沒有進項稅抵扣了;如果充值時,對方開具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的。但無論加油站開給的是普通發票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都是合法的憑證,均是可以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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