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人員出差住宿取得的增值稅專票可以抵扣嗎?
答:業務人員出差住宿取得的增值稅專票是可以抵扣的。
乘坐高鐵、動車、飛機、客車等出差過程中購買的車票、機票等不得抵扣,但是發生的住宿費取得專票可以抵扣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5月26日總局視頻會政策問題解答》:現行政策在住宿費的進項稅抵扣方面,從未作出過類似的限制性規定,納稅人無論通過私人賬戶還是對公賬戶支付住宿費,只要其購買的住宿服務符合現行規定,都可以抵扣進項稅。而且,需要補充說明的是,不僅是住宿費,對納稅人購進的其他任何貨物?服務,都沒有因付款賬戶不同而對進項稅抵扣作出限制性規定。
看完本篇文章,對于業務人員出差住宿取得的增值稅專票是可以抵扣的,相信您也明白的。更多關于專票抵扣的相關問題,可以繼續關注會計學堂哦,我們將會不定時的更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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