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預收款如何開票?
1、根據財稅〔2017〕58號文的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納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收到預收款的當天不再發生納稅義務,但需要按照規定的方法預繳稅款。
2、這樣預收款的增值稅處理和會計處理就不存在差異,都按照往來款項對待,簡單明了。詳見:分錄來了:建筑服務新政下預收款的稅會處理。

3、如果建筑業企業按照甲方的要求,在預收款時開具發票了,根據36號文附件一第45條的規定,發票開具的當天發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
4、接下來要做的事兒包括:在機構所在地進行納稅申報,工程項目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地級行政區的,還需要按照規定預繳增值稅。
5、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了,但會計上尚未達到收入確認的條件,稅會差異重新出現,需要進行相應處理。
6、期末報表披露時,如果「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尚有借方余額,與「預收賬款」科目余額沖減后,在「預收賬款」報表項目列示。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建筑業預收款如何開票,相信大家看完已經知道了,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在窗口與經驗豐富的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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