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異地提供勞務如何開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公告,建筑企業一般納稅人在外地提供建筑服務時,應該憑企業機構所在地國稅機關出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單》,向建筑項目所在地國稅部門進行報驗,并按照規定進行預繳。企業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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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異地承包工程,需要有外出經營許可證,企業所得稅才可以回公司注冊地繳納,其余的稅種在項目地繳納,如果沒有,那全部稅種在項目地繳納。
2、異地承包工程,需要在項目所在地開建筑發票,如果要領取發票,也是由項目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出售,但一般都不給領的,是在需要的時候才去開。
3、分包和總包對是否異地承包工程,核算是一樣的,總包人負責總項目的所有稅款,即,總包人要扣繳分包人的應交稅款,對剩下由自己做的部分也要繳納。
4、對于發票,如果總包人繳納了自己的稅款,也扣繳了分包人的稅款,由總包人統一開具,否則總分包人自己開自己負責施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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