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營改增后如何合理避稅?
答:對于營改增后如何合理避稅,我們不如看個案例吧如下:
【案例分析】甲建筑公司通過招投標,承攬了一條省道建設工程,工程總造價6.6億元。按合同約定,此合同采取包工包料方式,且在開工之前,建設方即政府先撥付工程啟動資金1.11億元。請分析政府先撥付工程啟動資金1.11億元的稅務處理中的納稅風險。
解析:中標6.6個億,包工包料,就是一般計稅。業主給了啟動資金(預收賬款)1.11個億,交稅的依據:納稅產生的義務時間為收到預收賬款當天,這里沒有分包。
因此,增值稅銷項稅額=1.11億元÷(1+11%)×2%=200萬元,工程所在地預交200萬,當期銷項稅額=1.11億元÷(1+11%)×11%=1100萬元,由于沒有開工建設,所以當期進項稅額=0,公司注冊地預交:應納稅款=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預繳稅款=1100萬元-0-200萬元=900萬元,當地預交:200萬。
綜上所述,營改增后如何合理避稅,有以下兩個方法:
1,當施工企業只有一個項目(該項目建筑企業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情況下,而且工程還沒有動工,建筑企業提前做采購計劃,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2,如果建筑企業已經有正在施工的項目,還未完工,但是該項目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征增值稅。每個月的15號報上個月的增值稅,但簡易計稅的項目,增值稅的進項稅不能抵扣。建筑企業為該簡易計稅項目所發生的采購材料或設備,如果還沒開票,可以要求供應商先開17%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抵扣,然后等到該一般計稅方法的項目已經開工,產生增值稅進項稅額有抵扣時的增值稅申報當月,把前面簡易計稅項目發生的已經抵扣過的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會計學堂:營改增之后,抵扣的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是預收賬款當天。如果你沒有開收據,等到以后工程結束算開票,這叫延期繳納增值稅,每天滯納金千分之五,最少罰款50%,這個很嚴重。建筑業房地產一定是納入政府重點監控稅源的企業,包括現在大數據金三期上線之后,我們大數據互聯網的情況下,全國各地企業這么多,一看網站就知道了。
對于營改增后如何合理避稅,看完本篇文章的介紹相信您應該知道方法了!同時,更多關于營改增后的相關問題,會計學堂都會為您解答的,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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