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廢紅字發票還需要重開信息表嗎?
答:作廢紅字發票不需要重開信息表。 只要紅字信息單沒有錯誤,那么這張信息單仍然是有效的,可以繼續使用。
拓展:作廢紅字發票還需要重開信息表嗎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并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按作廢處理: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所謂抄稅,是報稅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抄取開票數據電文);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作廢紅字發票還需要重開信息表嗎的全部內容,只要是要紅字信息單沒有錯誤,就不需要重開,更多資訊敬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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