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沒有繳足可以注銷么?

2017-12-08 09:4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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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沒有繳足是否可以注銷,有沒有相關的規定對此說明,公司法關于公司注銷的條件有哪些?對于這些問題,如果您不知道答案的話,歡迎您閱讀本篇文章。

注冊資本沒有繳足可以注銷么?

:注冊資本沒有繳足是可以注銷的,因為公司注銷不以注冊資本是否繳足為前提的。公司申請注銷時如有應繳未繳出資,應予以補繳;如果按章程還未到繳納時間的,該未繳出資并不必然需要補繳,但其金額仍要作為清算財產;如果清算時發現仍資不抵債的,相關股東要就未繳出資對外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公司法》中涉及公司注銷的條款主要有2處:

(1)第179條:“公司解散的,應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

對于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公司法》第180條規定:

(一)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2)第188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2、《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關于公司注銷,基本是復述了《公司法》的相關原則規定。與此同時,對部分情形下的注銷程序上作了進一步細化: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照本條例第六章的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結上所述,《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只規定了公司在什么情形下應予注銷,與注冊資本沒有繳足沒什么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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