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抵扣的風險有什么?
1未按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的時間開具發票,將依照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一)項之規定受到1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2.后開票、滯后入賬的行為,將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受到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處罰;
3.將面臨補繳增值稅的風險;
4.除了面臨補稅風險外,由于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使客戶抵扣了進項稅額,其申報繳納的相應的增值稅款將不能退稅或抵頂下期應納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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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客觀原因可申請延期抵扣呢?
(1)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
(2)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封存納稅人賬簿資料,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
(3)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取得認證結果通知書或稽核結果通知書,未能及時辦理申報抵扣;
(4)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未能按期申報抵扣;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延期抵扣的風險,本文還向大家介紹了有哪些客觀原因可申請延期抵扣,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更多的財務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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