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下的應交稅金有哪些?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交納的各種稅金,如營業稅、產品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
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所得稅、燒油特別稅、特別消費稅、進出口關稅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等。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以及其他不需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設置下列明細科目:
1.“應交營業稅”
2.“應交產品稅”
3.“應交增值稅”
4.“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應交納的營業稅、產品稅、增值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
商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商品采購”“其他業務支出”“加工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5.“應交房產稅”
6.“應交車船使用稅”
7.“應交土地使用稅”
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當月應交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土地使用稅,借記“管理
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8.“應交所得稅”
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當月應交納的所得稅,借記“利潤分配——應交所得稅”科目
,貸記本科目。
9.“應交燒油特別稅”
10.“應交特別消費稅”
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將代收代交的已收和應收的燒油特別稅或特別消費稅,借記“銀
行存款”或“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11.“應交進口關稅”
12.“應交出口關稅”
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當月應交納的進出口關稅,借記“商品采購”“商品銷售稅金
及附加”科目,貸記本科目。
13.“應交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企業應在工程項目交付使用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算出工程項目應交納的固定資產投
資方向調節稅,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企業交納的各種稅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與稅務機關結算或清算后,補交的稅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退回多交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為多交的稅金,貸方余額為未交的稅金。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下的應交稅金有哪些,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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