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處收入個人所得稅

2017-11-15 16:0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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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處收入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一個例題介紹計算兩處收入個人所得稅的方法,希望能幫助大家,歡迎閱讀!

兩處收入個人所得稅

某人從A單位取得8000元,從B單位取得10000元,那么這兩個單位應該如何對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該納稅人又該如何申報納稅呢?

目前,對于個人取得二處或二處以上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的處理,主要有如下文件的規定.

1、《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第三十九條規定:"在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稅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得的,同項所得合并計算納稅."

兩處收入個人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2006]162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第三條第二款規定:"本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情形的納稅人,均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并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承接上例,假如從A單位取得8000元(選擇其為扣除費用方及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為申報匯繳機關),從B單位取得10000元.(假設按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扣除標準及稅率)

那么,A單位扣繳個人所得稅為(8000-3500)×10%-105=345元;

B單位扣繳個人所得稅:10000×25%-1005=1495元.

如該個人選擇到A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匯總納稅,申報稅款為(8000+10000-3500)×25%-1005=2620元.

應補個人所得稅:2620-345-1495=780元.

兩處收入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上文小編介紹了例題供大家參考理解,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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