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水費差額征稅賬務處理怎么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水費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54號)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其賬務處理如下:
收水費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103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3
支付水費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9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2.7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92.7
繳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0.3
貸:銀行存款0.3
以上賬務處理,與您所述的沖銷收入和成本其實意思一致,但注意要分別計入收入和成本。
以上關于水費差額征稅的賬務處理,本篇文章就為您介紹到這里,希望能夠給您提供幫助。如果你想系統的學習會計專業的知識點,會計學堂更是不容錯過,精彩內容等待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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