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審計內容是什么
外部審計是指由審計機關派去的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的合理性、合法性、準確性、真實性和效益性所進行的審查,并對審查結果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它包括由國家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和社會審計組織中的審計師或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即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
外部審計實際上是對企業內部虛假、欺騙行為的一個重要而系統的檢查,因此起著鼓勵誠實的作用:由于知道外部審計不可避免地要進行,企業就會努力避免做那些在審計時可能會被發現的不光彩的事.
我國財政、銀行、稅務部門為了做好其本職工作,而對其管轄區各單位的業務(如稅利上繳和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等)所進行的檢查,不屬于審計,更談不上是外部審計,而只是經濟監督中的財政監督、稅務監督和信貸監督.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區別:
1、在審計性質上,內部審計屬于內部審計機構或專職審計人員履行的內部審計監督,只對本單位負責 ;外部審計則是由獨立的外部機構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鑒證活動,對國家權力部門或社會公眾負責.
2、在審計獨立性上,內部審計在組織、工作、經濟方面都受本單位的制約,獨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審 計在經濟、組織、工作等方面都與被審計單位無關系,具有較強的獨立性.
3、在審計方式上,內部審計是根據本單位的安排進行審計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審計大多 則是受委托施行的.
4、在工作范圍上,內部審計的工作范圍涵蓋單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風險管 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等;外部審計則集中在企業的財務流程及與財務信息有關的內部控制方面.
5、在審計方法上,內部審計的方法是多樣的,應結合組織的具體情況,采取各種不同的方法,其中也 可以包括外審的一些程序;外部審計的方法則側重報表審計程序.
6、在服務對象上,內部審計的服務對象是單位負責人;外部審計的服務對象 是國家權力機關或各相關利益方.
7、在審計報告的作用上,內部審計報告只能作為本單位進行經營管理的參考,對外不起鑒證作用,不 能向外界公開;國家審計除涉及商業秘密或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外,審計結果要對外公示;社會審計報告 則要向外界公開,對投資者、債權人及社會公眾負責,具有社會鑒證的作用.
上文講述了外部審計內容是什么,我們知道了它是指獨立于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以外的國家審計機構所進行的審計,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小編提醒大家最好是了解相關內容,才能夠發揮好作用.非常感謝你的閱讀,歡迎大家持續關注官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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