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困難是否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三十一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四十一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所稱特殊困難: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二)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嗎?
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四條規定,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14號)規定:(十五)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務機關要依法及時核準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積極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企業發生困難是否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國家做為一個大家長,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在相關部門核實之后,如果企業確實發生了困難,是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的,只是有一個時間限制,不能超過三個月.大家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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