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什么樣的企業可以申請困難企業 ?

陸
于2019-06-20 14:49 發布 ??1117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06-20 14:50
一、困難企業認定的審核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在收到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的申報材料后的5個工作日內會同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困難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核,參加審核的市級有關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簽署意見后的困難企業的認定材料返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困難企業認定后的材料返回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并報市政府備案。
二、困難企業認定的例會制度
建立困難企業認定例會制度,收到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的申報材料后,困難企業認定工作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應定期主持召開困難企業認定例會,會同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各縣(區)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報送的困難企業認定材料進行審核。困難企業認定例會召開的具體時間,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會議召開的前一天通知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
三、困難企業認定的責任落實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對困難企業認定工作要確定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要參加困難企業認定例會,代表本單位簽署審核意見。
四、困難企業認定的工作配合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商務局、市國資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執行和落實省政府、市政府有關社會保障優惠政策的規定,把穩定就業作為當前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通力配合,切實做好困難企業認定工作。
一、單位新參保登記申報 1、 參保單位提供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及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4)《工商登記執照》(副本)或批準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證件(辦事處才提供); (5)職工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即:勞動合同); (6)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7)證明企業經營狀況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8)用于拷貝社會保險參保業務表格及資料的U盤一個; 備注: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非法人單位須另提供其所屬法人單位對該非法人單位出具的參保委托授權書。民辦非企業需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等有權機關批準成立的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地稅登記證(副本)。 2、參保單位到社保局領取并按要求填制《社會保險登記表》、《重慶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采集表》(須提供紙質和電子資料)、《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銀行結算帳戶情況表》(以上表格均一式兩份,可在XX區社保局網站上下載) 3、 參保單位帶齊所需紙質及電子資料到社保局參保管理窗口審核 (1)辦理人員審核單位所交紙質資料是否齊全、有效;填寫的《重慶市社會保險登記表》、《重慶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采集表》、《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銀行結算帳戶情況表》是否規范、簽字印章是否齊全; (2)校驗參保單位報送的電子文檔(《重慶XX區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新增人員信息采集表》)是否規范; (3)經審核合格,辦理單位新參保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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