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怎么處理?

2020-12-26 09:0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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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怎么處理?一般來說企業在期末有未交增值稅在借方有余額的話,那么不同的情況處理方式都是有所不同的;小編老師認為整體情況下是可以通過轉出未交增值稅的科目處理的,具體的資料請閱讀下文.

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怎么處理?

月末借方余額分以下幾種情況(年度沒有特別的結帳規定):

一、本月沒有預交增值稅(即"已交稅金"本月沒有發生額),也就是進項大于銷項,這是借方余額為留抵稅金,這樣的情況不需要進行帳務處理,借方余額留待下月繼續抵扣;

二、本月發生預交增值稅,本月預交的增值稅大于本月實現的增值稅(本月預交的增值稅小于本月實現的增值稅屬于貸方余額,按照貸方余額處理),借方余額部分為多交的增值稅,月末結帳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用以后月份實現的增值稅去抵減;

三、本月發生預交增值稅,同時本月進項大于銷項,沒有實現增值稅,月末結帳時,將預交的增值稅轉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用以后月份實現的增值稅去抵減,進項大于銷項

進項大于銷項的部分不需要處理,留待下月繼續抵扣.

因此,"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月末結帳后,要么沒有余額要么借方余額,借方余額為留抵稅金,留待下月繼續抵扣;"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為多交的增值稅,貸方余額為應該繳納的增值稅."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月結帳,因此12月末按照規定進行月結就可以,年度沒有特別的結帳規定.

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怎么處理?

增值稅認定銷售包括哪些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商品: (一)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商品;㈡以傭金為基礎銷售貨物;(三)兩個以上機構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轉移到其他機構銷售,但相關機構位于同一縣(市)的除外;(四)將自產或者委托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五)自產、委托商品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六)將自產、加工或者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七)向股東或者投資者分銷委托生產、加工或者購買的商品;(八)將委托生產、加工或者購買的商品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怎么處理?整體上來說,其實在上文中小編老師針對企業未交增值稅的借方余額的相關處理資料介紹,相信你們都知道是可以通過未交增值稅轉出的科目進行核算的,當然如果你們覺得內容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在本網站上還有很多相關的資料是可以學習的,對你們一定會有所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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